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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银行有共同贷款怎么解决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银行的共同贷款处理方式是这样的。
通常情况下,会由夫妻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确定到底由谁来继续承担还款的责任。
要是商量不拢,那法院一般就会依据贷款的用途,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这些因素来做出判定。
比如说,如果这个贷款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的,即便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也得把看成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还款。
那没得到抚养权的这一方,在把还款的责任承担起来之后,是可以向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去要求追偿的。
另外,银行贷款的变更手续,必须得由夫妻双方一起去配合办理才行,这样才能确保还款的责任清清楚楚的,也能让贷款一直正常地存续下去。
总之,在处理银行共同贷款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清楚,用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把给解决好。
二、夫妻离婚共同贷款的债务如何分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该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首先,若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般由夫妻双方平均分担。但在实际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债务的使用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因治病而产生共同贷款,另一方经济状况较好,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债务给经济状况好的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对于共同债务分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全部债务。承担了超过自己应分担份额债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三、夫妻离婚后共同贷款的债务怎样划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贷款形成的债务,一般按以下原则划分:首先,该债务若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产生等具体情况判决。
若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